转自:山东高法
管辖问题可以在签合同时确定哪家法院来管
案情简介
法院审理
为什么签了管辖条款但是法院不予认可?什么样的管辖协议是有效的?今天聊聊管辖那些事儿
法官释法
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、纠纷发生后至起诉前协商确定纠纷管辖法院的协议或者条款。
常见的管辖条款比如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,应当友好协商处理,处理无果的,可以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”XXX可以是原告住所地、被告住所地、合同签订地、合同履行地、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。
二、什么样的协议管辖不发生效力?
常见的不发生效力情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:1、超出合同纠纷或者财产纠纷范围,如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不能通过协议管辖的方式确定管辖法院;2、虽然约定协议管辖,但在起诉时不能确定管辖法院,如约定北京法院管辖,但在起诉时不能确定是哪家法院管辖;3、协议管辖所约定的地点并非与案件事实存在实际联系地点,如约定案外人住所地管辖;4、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,如应当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,约定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;又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,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,但约定其他法院管辖。
三、如果协议管辖不发生效力,该怎么办?
协商确定管辖法院,应当按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包括原告住所地、被告住所地、合同签订地、合同履行地、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。若约定的管辖连接点不符合法律规定,应当按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处理,若属于合同纠纷,则应当以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四、遇到合同纠纷,应当如何确定管辖法院?
首先,看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管辖协议,若存在有效的管辖协议,则应当到双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处理纠纷;
其次,看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协议管辖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有管辖协议,若存在有效的管辖条款或者管辖协议的,则应当按照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;
再次,当事人之间并未约定协议管辖或者协议管辖违反法律规定,则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处理,即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处理。(文中人物均系化名)